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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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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確認人身份
在交易中有機會遇上以「確認人」身份出售物業的人士。
「確認人」其實是一位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正式完成交易日期將於已簽署之合約下之權益轉讓給另一位轉購人。
於正式交易日,轉讓契各方包括原業主、確認人及轉購人,原業主會通過確認人之確認,將物業的業權轉讓給轉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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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確認人交易,如何減低風險?
轉購人自確認人手上購買單位,最大的風險是確認人不能完成交易。故此,轉購人可要求確認人簽署一份不可撤銷的授權書(irrevocable power of attorney),以保障如確認人因任何原因不能完成交易,轉購人亦可以其獲授權人身份簽署轉讓契以完成交易,除此之外,轉讓人亦應查閱確認人與業主所簽訂的買賣協議內是否有條款禁止確認人將物業轉售予第三者。此外,因確認人交易有別於一般交易,為保障轉購人權益,建議轉購人諮詢獨立法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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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細訂」?
當地產代理成功替賣買雙方議價後,便會安排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此時買方便需支付臨時訂金予賣方,俗稱「細訂」,「細訂」一般為樓價的3至5%不等。當樓市正值升軌時,如買方恐防賣方在簽正式合約前尋找其他更高價之買家以獲取更高利潤,買方可把「細訂」之比率略為調高,藉此減低賣方撻訂之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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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大訂」?
在一般情況下,正式買賣合約日期均訂在臨時買賣合約日期的十四天內,當簽署正式合約時,買方便需支付正式訂金予賣方,俗稱「大訂」。「大訂」一般為樓價10%扣除「細訂」後之餘額。當買賣雙方簽妥正式合約後,如任何一方不依約完成交易,另一方可保留權利向對方追討因此而導致的有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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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買必賣」條款
在一般交易中,如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其中一方不履行交易,悔約方需賠償對方之訂金,如賣方須退還臨時訂金全數,便須賠償同等數目之金額予買方,或買方將被賣方沒收臨時訂金。但如臨時買賣合約上註明「必買必賣」之條款,則雙方必須履行買賣合約直至交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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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樓換鎖 免招損失
租客或買家在完成交易及收樓後,為保障起見,建議應盡快更換門鎖,如需要進行裝修,亦應於完成裝修後盡快更換,以減低可能有第三者進入單位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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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簽約宜預先制訂授權書
當賣方委託出售物業,地產代理便會盡力向準買家推介及進行議價,一旦買賣雙方達成共識,地產代理便會安排簽署臨時合約。此時如賣方因事未能出席簽約,需由他人代簽,賣方便需要提供一份正式授權書予該名代表,即使該代表為其中一方之業權人,亦必須持有,方能代他人簽署。在此情況下,如賣方屬經常不在港之人士,為免延遲簽署臨時合約的日期,建議應預先制訂有關授權書,其代表人便可協助處理有關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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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印費是必須繳交的嗎?
當業主與租客簽訂租約後,有關租約需要進行「打釐印」,否則,若日後雙方有任何租務糾紛,某一方要作出追討,法庭是不會接納沒有「打釐印」的租約為法定文件及不能在任何訴訟中呈作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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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外地如何進行交易?
如交易的一方身處外地,未能親自簽署有關文件,有關人士便可採用授權書形式,授權他人代為簽署有關文件及處理有關交易事宜,而授權書則須在律師行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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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事項宜聽取專家意見
為了可享受更理想之居住環境,買家很多時會進行裝修,小則翻新牆身及地板等,大則可能會進行改建,如改建開放式廚房,或兩房改一房等,但買家在進行裝修前,應先向專業人士查詢意見,以免影響單位之結構,同時為保障起見,亦應了解日後還原之費用,以免失去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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